关于举办楚雄州第二届农民工艺术节才艺大赛的通知

日期:2015-07-2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秦迤松点击:6380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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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文化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主持召开的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我州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进一步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切实保障农民工的文化权益,全方位展现农民工勤劳勇敢、顽强拼搏、团结奉献、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经楚雄州文体局批准,决定举办楚雄州首届农民工艺术节才艺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凡在我州工作的农民工、民间艺人均可参加。
    二、
征稿内容和要求:
        1、才艺大赛的比赛内容为:书法、美术、摄影及刺绣作品。 为提高比赛质量,摄影作品的提供者可是:专业、业余或农民工作者,其它门类作品只接受农民工和民间艺人参加。
        2、作品思想性要求:参赛作品以反映农民工的生产生活,喜怒哀乐为主题,内容健康向上,富有正能量。特别是摄影作品应聚焦农民工,歌颂农民工。
        3、作品内容及尺寸要求:

(1)书法,要求毛笔书写,尺寸为4-6尺,一律为竖式。内容是歌颂农民工的自作诗词,或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对联。

   (2)美术,油画、国画、版画、农民画均可,尺寸不超过1.8米*1.8米。内容是以反映农民工的生产生活为主,或赞美家乡秀美山川、歌颂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题材。

   (3)摄影,统一提供2M以上的电子文档投稿(注明作品名称及作者,联系电话)。主题要聚焦农民工,反映农民工生产生活及发展变化,或赞美家乡秀美山川、歌颂社会主义新农村。(注:专业或业余的摄影投稿作品,必须以聚焦农民工为主题。)

(4)刺绣,尺寸不限,内容健康向上。    

书法、美术、摄影作品,由主办方统一装裱。每类作品投稿限1-2件。作品背面右下方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年龄、性别、电话、通讯地址等。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9月10日止(各地文化馆必须于9月8日前将征集到的稿件送州文化馆,逾期不再受理)。
   四、投稿地址和联系电话 :各县(市)的作品可投当地文化馆。也可直接寄送州文化馆(楚雄市阳光大道州文化活动中心,邮编:675000)。收稿联系人及电话:

书法类:秦迤松(马缨花编辑部主任,18087870271);

美术类:张颖(美影部副主任,13987074937);

摄影类:陈雄辉(美影部主任,18087870298);

刺绣类:白爱荣(非遗保护部主任,13618781227)。

五、主办单位、评选及展览 
  本次比赛主办单位为:楚雄州文化馆。承办单位:十县(市)文化馆。由主办方成立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认真评选。评出参展作品80件左右(每门类20件)在楚雄州文化馆书画展厅展出。展出时间:2015928日举行开展及颁奖仪式

六、奖项及颁奖时间 :本次比赛设优秀奖和入选奖。优秀奖作品奖金200元/件,入选奖作品100元/件。以上奖项分别颁发奖金和证书。入选作品展览结束后退稿,书法、美术、摄影作品落选恕不退稿。  

楚雄州文化馆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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